Q: 想詢問我車子有固定保養廠在做保養!修車師換後卡鉗來令片把後面,馬達跟卡鉗都弄壞了(操作不當)之後師傅也找不出原因,我有跟老闆講 我去別家修看看會不會好~老闆回答好,之後修好了 皮皮的不認帳的感覺!
ps:要換來令片時我有跟老闆強調,如果不會我去別家沒關係的,老闆堅持他會用~之後變成這樣
不知道此事件該如何讓這老闆處理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227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及第227條之1:「債務人因債務不履行,致債權人之人格權受侵害者,準用第一百九十二條至第一百九十五條及第一百九十七條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規定。
您可先行準備相關事證向其為損害賠償之請求。
程序上,可以先向鄉鎮市公所或法院申請調解處理;亦可以委由律師協助對其寄發存證信函,限期賠償,如其仍置之不理,再逕向法院提起訴訟求償。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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