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108年9月9日入職,預計112年8月31日離職,卻被公司告知我今年度只剩8天的特休能休
公司採曆年制算法,離職後會以週年制結算,想請問我真的只剩8天特休嗎
A:
您好:
依您所述,您是於108年9月9日到職,預計112年8月31日止離職,公司特休採曆年制,則112年度之特休計算應改以週年制試算,依照週年制計算,您工作之年資係滿3年,特休日數為14天,請休期間自111年9月9日~112年9月9日,而您111年度之特休若是按曆年制計算,約定給假日為111年1月1日,則您可取得之特休日數為11.2日,其中4.3日為年資滿3年取得14天之特休部分,是以,您離職前之特休日數扣除已休之4.3日,111年度尚有9.7日,而非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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