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政府網站公布的公開資料,可以於私人經營的網站揭露或整理後供查詢使用嗎?另若網站揭露第三方公司的資訊或網路連結,需經對方同意或簽署書面合約? 謝謝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著作權法第50條:「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規定。
1、 公開資料使用:政府網站公布的公開資料通常是為了提供給公眾查詢和使用。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使用這些資料進行查詢、研究、報導等。但是,您可能需要注意使用的範圍和目的,確保不侵犯他人的權利,例如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
2、 第三方公司資訊:如果您計劃在私人經營的網站上揭露第三方公司的資訊或網路連結,最好的做法是在進行這些揭露之前獲得相關公司的同意或授權。未經許可揭露商業資訊可能觸犯商業機密或侵犯其他權利,可能導致法律紛爭。
此外,如果您使用他人資料的內容,例如文章、圖片、影片等,您需要確保適當引用和歸屬。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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