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是在超商附設電玩上班的
我同學他老婆在我們店上班
我同學有一天在他老婆的班玩電玩
結果借了6萬元
之後我們老闆發現,要求他老婆簽本票
當時我老闆說因為我幫忙掩護事實
所以他把我的薪水扣掉一萬五千元
他說這筆錢不會不見,並且要我幫忙追債
但我同學一直不還,硬說沒有錢
要他老婆在公司上班抵債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把錢拿回來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法律上你可以先對債務人聲請假扣押,然後透過調解、訴訟、支付命令等形式來取得執行名義,請債務人還錢。並依法強制執行,但若債務人身無分文,法院會發給你債權憑證,待將來債務人有錢時再予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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