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今天店裡東西被偷了
我是在校園餐廳裡面做餐飲的
之前有廠商圍標
而我也進去裡面給廠商他們包工
就是付錢(權利金)給廠商他們才能進去
但今天東西被偷
請問一下讓我們進去裡面作的廠商需要負責嗎?
餐廳裡面只有櫃位
雖然有監視器
但監視器又是小小一個根本照不到什麼人
可是餐廳的四周卻又沒有監視器
廠商要我們自己負責
請問這樣跟他們沒關係嗎?
很誠懇的請問!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坦白說,您的敘述我並不清楚你與廠商、包工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但既然是東西被偷的問題,當然是小偷才要負責。
我猜你應該是轉包的廠商吧,而學校所提供的東西供你們使用,造成東西失竊,此時應該看東西是應該由何人保管。這中間若有人應該盡保管的責任而沒有盡責,造成其過失而東西不見,就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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