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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著作權法第88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同一權利所得利益之差額,為其所受損害。二、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第91條之1:「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規定。
如果對方使用您的著作,您可以對其為著作權侵權之起訴,或為刑事之告訴,如果您的商標已經完成登記,您也可以通過商標權的擁有者地位來要求對方停止使用您的商標。
您可以考慮以下處理方式:
1、 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通知:明確表明您的立場,限期要求他們停止使用您的商標或著作,並註明您已撤銷授權。
2、 和解/調解談判:您也可以嘗試與對方進行和解談判,尋求協商解決這個問題。有時候,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可能是一個更有效的解決辦法。
3、 尋求法律幫助:如果對方持續使用您的商標和著作,您可以諮詢律師,採取法律行動保護您的權益。這可能包括發起商標或著作權侵權訴訟。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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