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 您好:
本人於95年陪同朋友到一家中古機車行貸款買車
當時那位機車行老闆一直要求我幫我朋友簽一下名
我問那位老闆是否是要我做保證人
那位老闆一直說只是做聯絡方式而已
之後我與我朋友有一陣子沒聯絡
沒多久就接到一通機車貸款公司的電話
他說我簽了本票
而我朋友連第一期的錢都沒繳
因此要我負責這筆債務
現在我朋友跑回花蓮也找不到人了
我也問過我朋友
他們說我未滿20歲做保證人的話需要有監護人的同意才可以
問過別家機車行的老闆
他們說保證人不管有沒有滿20歲,都會牽扯到!!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你的回覆
A:
您好,
請您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你的父母親,儘速寫一個存證信函給貸款公司,表示反對未滿二十歲人的保證行為,簽發本票之行為亦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均屬無效之行為。剩下的如果對方還想要處理的話,就讓他上法院處理吧。如果怕意思表示的不夠清楚,那就要考慮委請律師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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