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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請問估價單在法律上的效力?

請問估價單在法律上的效力?


麥O 發問於 2007-02-08 | | 媒體文教業

Q: 律師你好:


我是做網頁設計自己在家接案的
如果合作公司只簽署估價單之後卻收不到款
請問估價單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嗎?


因為合作公司說無法與個人做合約的簽訂
因此只同意簽署估價單
請問這是正確的做法嗎?


若真如對方所講無法與個人簽約
那個人接案該如何做才能在工作當中較有保障呢?


另一案是因跟合作公司熟識
所以公司要求在連估價單都沒簽的狀況下就開始執行
但執行之後,對方以廣告客戶不能在外面另設網站做為理由
讓此案一直停擺
在沒有合約及任何書面資料的狀況下
有可能可以循任何法律途徑解決嗎?


以上問題謝謝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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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估價單就名稱上,一般會被視為是「要約」,需待對方的承諾,但承諾沒有一定的形式,另行簽約或在估價單上為承諾之表示均可成立契約。所以估價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要看怎麼用。
2、不論是簽估價單或其他書面契約,在法律上都是一種契約行為,書面只是一種證明。公司與個人簽或公司簽是一樣的,個人也可以另以契約的方式來簽,若公司要規避二種契約的形式,可能將來收不到款的風險會比較高。
3、公司最主要是需要獲得發票以申報公司之支出,個人因為無法開立發票,有制度的公司比較不喜歡與個人作生意。因為這涉及稅捐的問題,若您依法納稅,依法設立行號申請統一發票,每個公司都會喜歡與您作生意。
4、沒資料不代表契約不成立,但你需要想辦法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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