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工讀轉正職特休假計算方式

工讀轉正職特休假計算方式


王OO 發問於 2023-06-13 | 臺南 | 製造業

Q: 請問我109/4/14到職(工讀),公司在109/10/1時將我轉成正職,但當時有要求我寫離職單(工讀),想請問這樣年資和特休假該怎麼計算?
公司以10/1計算我的年資和特休,這樣合法嗎?

請休假

瀏覽人數:508

A:  您好,日安:

依您所述,似乎是公司未將您的年資自受僱日起算,並且於部分工時勞工轉為全時勞工時,請您先離職再到職。然而,如您當時離職未滿三月即以正職身分到職,則您的年資應自109/4/14受僱日起算。

關此,您可以參照下列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2:
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10條: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1項: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陸、勞動條件基準
一、工作年資部分工時勞工其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部分工時勞工轉換為全時勞工,或全時勞工轉換為部分工時勞工,其工作年資之計算亦同。

【但以上建議僅供初步參考,仍須視具體狀況,方能為準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備齊相關資料,向專業法律人士進一步諮詢。】

運鞍法律事務所
鄭婷婷 合署律師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1號7樓
(06)297-7899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