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放在辦公室個人座位上的私人物品-可堆疊的小型空氣清淨機,原為三個一組,其中二個被掉包為舊款及壞掉的機器。但公司於該座位沒有架設錄影機。
請問後續可以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嗎?謝謝
A:
您所述的情況可能構成
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發生犯罪行為,一般流程就是報警處理,由警方展開犯罪偵察,警方可以調取如監視器等證據。雖然不一定,但是機器上也許留有完整指紋沒有被破壞掉,你也可以在報警時詢問是否可以採集指紋,其他配合警方辦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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