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們公司是承包鋁門窗玻璃的工程行
有設計師找我們承包東勢林場旁的新建案工程
當初簽訂的合約
工程款項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外框安裝完成支付四成
第二期玻璃內扇安裝完成
第三期完工
但是第一期完工後設計師只給了訂金約兩成的工程款
到了第二期該安裝玻璃時,設計師表示安裝完成會馬上付款給我們,但是我們第一期的錢都沒有收齊所以很害怕
屋主又一直拜託我們快點去裝,裡面的東西都會潑到水,所以我們還是去裝了
裝完後,設計師果然未如期支付
合約內容中
有一項是,貨款如未兌現前,貨品所有權依法仍屬本公司
我想請問,如果設計師都不付錢怎麼辦?可以去現場把屬於我們的東西帶走嗎?
屋主說我們這是違法的行為,他說是法學院畢業的。
想請問該怎麼追回我們辛苦工作的血汗錢⋯?
(屋主找設計師承包
設計師找我們承包)
A:
您好:
鋁門窗在安裝的過程依常規會在現場做擠型微調的動作,如果拆除恐怕會有民法上所謂「分離需費過鉅」之情形。您主要想要解決問題的目標應該也不是把鋁門窗拆走就可以達成,因為鋁門窗從擠鋁到安裝完成已經不太可能適用其他客戶,縱使有也對該客戶契約有誠信問題。
現階段比較緊急處理的應該是請求設計公司履約,若設計師否認契約存在,則可以依照不當得利的規定向屋主請求價額。
如果有更進一步的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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