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有被掛名一間公司為負責人,只有掛名 其他經營公司並不是我執行,也沒有領薪資,
但我自己本身有自己工作 和這間公司無關。
對於公司經營方式如何 稅金繳納⋯⋯等其他我相關我都不知情,有時又聯絡不上經營者人⋯
這些都是經營者他負責的。
我想移除公司負責人,但經營者遲遲拖延⋯ 甚至消失找不到人
而公司下還有一台汽車他在使用繳納.
以及他用我名字也有貸一台車,也是他在使用繳納的,但目前有車貸遲未繳納⋯牌照稅 以及公司的營業稅未繳,現在通通找上我來,經營者有表示他都會負責處理,但至今沒有處理完,我還是聯繫不上經營者。
再來我多次向經營者請他轉移公司負責人 我不想在掛名,
他回覆會處理會轉移但都沒有處理,再來就是找不到人了
我只想要求他 公司轉移負責人
以及公司名義車 ⋯都皆轉出我名下.
我屢屢告知 但對方都不回應。
想諮詢我該如何辭任這個掛名負責人呢?
A:
您好,
您被掛名一間公司為負責人,則對該公司經營、稅務、債務等在法律上負有一定的責任。
不知您所指的公司為何種型態之公司?又不知您是否又被兼掛名為公司股東或董事?如您是公司負責人兼董事,或許您可先向主管機關去函表明辭任董事及負責人之意思表示,至於後續之法律責任免除,則需視實際狀況加以對應。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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