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在幼稚園工作,和園所簽下一年的合約
但是做了六個月(其中兩個月是試用期)
老闆當天才告知你明天不用來了
而且我已經簽下離職證明書(我不是自願的)
但是證明書上有寫自願證明書
請問我可以領到遣散費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林春華律師電話0936663695
當時你簽自願離職如果是自己辭職不做是無法要資遣費
因此你簽該份文件園方就可以拿來證明你是自願的
因此你必須舉證證明你是非自願下離職
才可以依勞基法要求資遣費
滿一年請求一月薪資
不滿部分依比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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