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賣場為網路購物,商品已販售四個月,客反映近期因商品導致失火
未提供相關商品圖片僅提供失火圖
另外因商品頁面皆有說明鑑賞部分,商品也無保固
這樣賣場是否需負什麼責任
公司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A:
您好:
賣場作為商品的銷售平台,對於所售商品必須具有責任。若客人因購買該商品而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賣場需要負擔相應的責任。對於此案,賣場需評估商品是否存在瑕疵,並且釐清失火事件是否與該商品有關。如果瑕疵是由賣場的商品所造成,那麼賣場必須擔保修、退換貨等責任。雖然商品鑑賞部分和無保固是在商品頁面說明,但這不代表賣場可以完全排除自己的責任。當然,如果對方不能證明商品造成了失火事件,那麼賣場不需要負責。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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