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是旋轉賣家,最近賣出一雙鞋子,在頁面有標示二手的,但買家卻在收到貨的第十天提出,有掉漆的問題,但我出貨前品項皆是完整無掉漆的,請問這樣能拒絕賠償嗎?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保法第2條:「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民法第356條:「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及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規定。
非專業賣家因非企業經營者,因此不適用消保法規定,然而,仍有民法的適用,如果賣家所提供商品具有瑕疵,該瑕疵非立即可視,在買家發現商品瑕疵屬於賣家所提出時,買家可於瑕疵發現後6個月內向賣家主張解除契約的權利。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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