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實體零售量販店(便利商店),販售飲料商品,消費者當下購買回去後,店員結帳時無發現商品異常,來電詢問此飲品有被喝過,要求賠償金額。
A:
您好:
消費者在實體零售量販店購買飲品後,店員結帳時未發現商品異常,但消費者事後卻聯絡店家指稱飲品已被喝過,要求賠償金額。對此,店家可要求消費者提供相關證據,如開啟飲品時的時間、地點、相片等,以確認該飲品是否真的有被喝過。若無法提供證據,則無法證明飲品是否是在店家購買後被喝過,故店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若消費者提供了足夠證據,店家可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可以考慮提起訴訟,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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