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建立有限公司承租樓層做共享辦公室,是否需要申請什麼執照?
2.會有哪些法規是需要注意或是要提前去做處理的?
A:
您好,
「共同辦公室」有很多型態,視各地方政府或有不同規定,另也可能依座落的使用分區適用不同法規。
如是屬出租人又座落台北巿的工業區,可能會被認定類型為「不動產租賃業」者,則會依「一般事務所(一)不動產之買賣、租賃、經紀業」使用條件審查登記使用。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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