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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商家不讓退貨

商家不讓退貨


許OO 發問於 2023-03-13 | 臺北 | 其他

Q: 您好 近期在網路上購買一對手鍊
收到貨後 上手使用 過約兩小時就斷了
詢問客服 因為使用後不能退貨 只能換新
另一款是要送人 並未使用 訊問能否退
回覆是能退 但價格會有更動
總價為1038扣除單買790等於只退248
想詢問這樣即便在七天內是不能退貨的嗎
還有這種退款的算法是否合理?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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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規定。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享有七天猶豫期的權益,可自收到商品起算七天內退換貨,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因為使用造成商品損壞,就無法要求退換貨了。

至於您詢問的退款方式是否合理,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商家應當依照商品的實際價值進行退款,因此若是另一款商品的實際價值較低,退款金額就會相應調整。不過您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相關的價格說明或是解釋,以確保退款方式是公正合理的。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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