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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買賣條例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買賣條例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林OO 發問於 2023-02-16 | 桃園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我去年12/30有賣一台PC給客戶,客戶有先支付1萬元訂金,但後續一直遲遲拖延給付剩下的尾款,已經拖延了兩個多月,後續又跟我說如果真的付不出來,他會把PC還給我,看該補償我多少會給我。
請問:
1. 這樣是否有方式可以討回尾款嗎?
2. 補償的金額是以目前的市價去評估殘值? 還是以當時交易的市價去評估?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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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您所詢,是欲請求買方依約給付價金,以及賠償金額於實務上如何計算之問題。首先,關於請求買方依約給付尾款。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由法院向買方發出支付命令,請求買方將尾款給付於您。或者可由您直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循訴訟途徑解決。第二,補償金額部分,對方如將PC退還給您,法律上會認為您與對方達成合意解除買賣契約。至於補償金的計算,若您與對方間有約定,則以目前貨交易時之市價去評估均可,在買賣雙方都合意的情況下,法律上並無特別限制。若您以法定事由解除契約,則定金毋庸返還,尚可向對方請求返還PC以及賠償您因締結契約所生之損害。謝謝您的提問。

日新聯合法律事務所 張凱婷律師 TEL:(02)2351-6037FAX:(02)235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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