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蝦皮網購下了3個訂單,收到前2單時發現賣家寄錯商品,我詢問,賣家說錯誤商品不需寄回會再寄正確的給我!
我就把不需退回的商品送人了,
第三單也錯
告知賣家
賣家說三單都錯退貨重訂
前2單的錯誤商品因賣家說無需寄回
我就送人了
賣家又威脅要告我 侵占
請問如何處理呢?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規定。
雙方於約定時只要對於契約內容的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屬成立,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內容約定。
賣家如已對您表示寄錯商品毋庸寄回時,且您也允諾,請將該的對話為截圖留存,如日後其對您為侵占告訴時,您可委請律師將此對話內容做為無罪答辯的證據。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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