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例如:原本實際薪資為26000元,公司調整薪資結構,名義上職務加給2800元,但是,最終實際薪資為28000元,這樣合理嗎?謝謝
A:
您好:
依照勞工局之解釋意旨,事業單位對勞工各項給與名義,係屬既定之勞動條件不得片面更改,若片面更改,則與勞基法第20條規定有違。雇主未經勞工同意就片面改變薪資結構,無論改變是否造成勞工所得金額降低,勞工均有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僅適用法條款項或有不同。
以上視個案而定,建議找專業法律人士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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