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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擅自開立公司支票還個人債務


鄭OO 發問於 2023-01-13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的公司是零售業,近期發現擔任會計的配偶未經我(負責人)同意,開立支票以償還個人欠債;我想問的是:
1.倘若支票跳票,我會有甚麼法律責任?與執票人是否提告有關係嗎?
2.這些開出去的支票,公司可以不承認嗎?
3.我可以怎麼告會計?

背信詐欺 刑事訴訟程序與法令釋疑 偽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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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貴司會計的配偶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開立公司支票以償還個人欠債:
1.倘若支票跳票,公司當然會有跳票相關的法律責任(如被列拒往、被追索或被告詐欺等),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會與執票人是否提告有關。
2.這些開出去的支票,如確實有蓋公司大小章,除執票人和會計的配偶共謀外,原則上不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3.會計可能與其配偶共謀,而共犯背信侵占罪。

以上回覆僅係依您所述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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