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網路上販賣物品,
跟買家說好先匯款一半後,剩下的貨到付款,
出於對買家的信任,我直接就出貨了。
買家收到商品後卻不匯款,
只付了貨到付款的錢。
我想聲請支付命令,但他的名字是假名,
我也不知道住址,只有電話
電話也不曉得真假,請問這樣還找不到人嗎?
是在臉書上交易的,數額在一萬上下
A:
您好:
如您所述,您與賣家說好先匯款一半,剩下的貨到付款,出於信任,您直接就出貨,但買家收到商品後,只付了貨到付款的錢,客戶留下的還是假名,您也不知道住址,只知道電話之情況,是無法聲請支付命令的,只能起訴請求法院調查門號持有人資料,以確認被告年籍資料。但該名客戶訂貨並收貨後,惡意僅支付一半款項,並留下假名,刻意讓您求償無門,刑事上是有可能構成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資料先行提告詐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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