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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請問簡易小額訴訟的問題

請問簡易小額訴訟的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07-01-19 | | 醫藥農牧業

Q: 律師您好!


日前我曾詢問過有關於租賃契約終止強制搬遷的問題
您提到租約中雖有載名可強制搬遷
但是因為未經公證仍應經過訴訟才可強制執行
因為對方已經表明不搬,勢必要進入告訴,故此提出幾點請您指點。


1. 我已寄出存證信函,請問是否需多次寄出催繳後始可提告?
2. 是否必須要經過鄉鎮市調解委員回調解後始可提告?
3. 若我要經簡易小額訴訟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4. 我可以未經告訴直接提出申請支付命令嗎?
5. 是否可以告訴我應如何申請簡易訴訟。


問了這麼多,請您見諒
但是實是因為是法律外行人
諸事都需學習,非常感謝。

瀏覽人數:2197

A:  您好,
1、已經有催告過了,可以馬上提出訴訟。
2、可以透過調解委員會,或是直接起訴,法院也會先分調解案件,先調解,調解不成再進行訴訟。
3、訴訟是否終結,還是要看證據及法官是否已形成心證來決定,沒有一定的期間,證據愈充份,法官進行就會愈快。
4、積欠租金的部分可以用支付命令,返還房屋的部分只能透過訴訟,無法用支付命令。
5、請至法院以書狀提出,並繳交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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