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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履約


黎OO 發問於 2022-12-14 | 臺北 | 其他

Q: 我家是傳統的四層樓舊公寓,是民國66年蓋的
當初是我家出其中一塊地,跟鄰居A也出一塊地
跟建商合建的,當時A說他有買地,但還沒過戶完成,有出示他買地的合約給我們看,,讓我們信以為真,以為他是有地的,才與A合建,所以房子座落在兩塊地號上,我家原本的地有持分給A,但A說他土地跟原地主還沒過戶完成,要晚一點辦完過戶後,在將他的地也持分給我家,但就一直拖著沒辦到現在
去年,A的原地主的繼承人來說,我家房子有一半蓋在他家的地上,(就是A拿來合建的那塊),告我們拆屋還地及不當得利,A上法院一樣拿出當時的買地合約,但合約不被法院承認,以致官司輸了,在經由法院判決,我才知道A的合約有問題,官司已敗訴!A現在也不認帳了
請問…
1.我想告A,時效是由房子蓋好算起,還是經法院判決後,我才知道被A騙算起?
2.由於A並沒履約,導致我被原地主請求不當得利及每月租金,我能向A求償嗎?
能主張塗消持分給A的土地協議無效,請求返還嗎?

不動產法規 民事 不動產 土地法規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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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訴訟重要的是講求證據,如您主張相信合建合約為真,待判決後方確知為假,如無其他事證推翻您的說詞,時效或可以判決起算。因假合約或對方違約造成您的損害,您是可以向對方求償(如不當得利及月租,並請求返還合建多分配的持分)。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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