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一、商標權部分,商標法第36條第2項本文規定「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此即所謂權利耗盡原則。您如係從市場管道購入原廠商品再轉售,依照上開條文,應認於此種情形下,商標權人無法就此進一步主張商標權。
二、著作權部分,因您是自行拍攝商品照,並未直接使用到他人照片,故無違反著作權法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問題。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分析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3602-2825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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