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目前計畫解散公司並開始清算,但擔心部分股東不配合清算程序,如不配合的股東以公司法第92條規定不願意承認結算表冊,不斷提出異議,公司是否永遠無法完成清算呢?
又縱使公司清算人於股東提出異議後已經配合他們重新造具結算表冊,但他們仍然以提出異議的方式阻撓公司進行清算,又該如何應對呢?
A:
民法第 148 條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您好,就上述股東若仍惡意不願配合可能權力濫用問題,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異議無效,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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