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了投資結果被騙了7萬元有去警察局報案了警察是說先找到匯款帳號的主人再來看下一步要怎麼做如果是人頭帳號會比較難處理請問這樣有辦法求償嗎怎麼求償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規定。
如果經確認該人頭帳戶為害您損失7萬元之行為人,您可於檢察官將該案起訴後,對委由律師依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程序,請求其為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或向法院聲請案件移調與對方為調解協商處理。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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