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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前店主破壞的地方,可以要求賠償

前店主破壞的地方,可以要求賠償


李O 發問於 2022-11-12 | 新竹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我剛簽訂完店面頂讓合約書後快一個月,在拆遮雨棚時才發現有店面磁磚被前店家破壞了,鐵架拆除後,磁磚通通都會掉落,屋主要求賠償,這個賠償損失是前店家負責,還是要我賠償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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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有關頂讓合約的責任風險移轉時點,大多是以點交時點來判定,且大多是以現況點交,除非合約中有特別約定前店家瑕疵保固責任,一般前店家在點交後和拿到錢後,就不會理後手的要求了。

因此,除非您的合約中有明定前店家有瑕疵保固責任,或您可以證明前店家惡意破壞不告知,一般前店家可能不會就此部分負責賠償。

因此,如您無法依合約或可證明對方的惡意,最好可以協商方式,由雙方各負擔一些損失,這可能是對您較有利之方式。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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