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開自助餐的
我遇到的問題是我向屋主租屋
但日前國稅局寄來一張租賃稅
想請問這應該是屋主繳納還是我們繳納呢?
ps:我們打的契約上沒有附說這條約,只有一條營業稅是我方繳的...。
如果租賃稅是歸屋主繳的話我們要如何讓他繳呢?
因為國稅局寄來的單子上是我弟弟的名字
所以屋主硬要我們自己繳納...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依法來說,房東有租賃所得,當然房東要申報此部分的所得稅。而你們若有申報營業稅,租賃支出就可以列為費用而扣除。有可能因為你們報了營業稅,所以國稅局就要房東申報。也有可能是國稅局自己去訪查,而得知你們是租的,房東有租金收入,所以要補稅。
不過,很多房東會與房屋約定,租金所得由房客負擔,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房東就沒有理由要房客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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