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於實體廠商櫃位購買商品,整個櫃位寫著「日系商品特賣會」,而店員在我看商品時,說該商品是新品,後來結帳購買。
回家後發現,該品牌於網路多個商家都有販售上架,標籤、品牌、顏色皆相同,查看其中幾個蝦皮商家消費者購買心得圖,有明確表示該色為去年推出之顏色,顧訴求商家退貨退款。
1、商品非日系品牌:
商家回應,他們本來就沒有說他們是全部都是日系品牌,只有2/3是,強調我有試穿即是合意購買,不予退款退貨。
2、顏色非新色:
店員回應說這是他們新進的顏色,其他人去年就有了,不關他們的事,不予退款退貨。
3、求助樓管只表示,他們只能配合商家規定,我想詢問,我主張該廠商表示販賣商品涉及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誠x是否應該有協助消費者或是法律上的責任?
誠心詢問我該怎麼於法律上維護我的權益?(鞠躬)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廣告不實並非您單方面認定。
2、但您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店家主張權利
3、同時,可以向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或申請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
4、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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