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建議貴司先寄發英文律師函進行催告,並同時保留手邊契約、請款單、郵件往來、通訊軟體對話記錄等證據資料,如對方遲未付款或回應,則可考慮委任律師尋求訴訟解決途徑。
同時也須檢視契約中就爭議解決是否有仲裁條款、管轄法院在何地、準據法為何,俾利進行後續救濟程序。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分析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3602-2825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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