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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


吳OO 發問於 2022-09-23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我去醫美牙醫診所諮詢矯正,付了我和先生的定金各6000,但回家後決定不要矯正,但簽名時是我幫先生簽的(他人不在現場)這樣可以要回訂金嗎(我們沒有登記結婚)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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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及第169條:「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規定。
雙方於簽約時只要對於契約內容的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屬成立,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內容約定,亦即雙方僅口頭同意契約即屬成立,不論是否有簽約。
此外,如果您代先生簽署契約時,不論其是否與您有結婚登記與否,如果你們的任何行為有表現出先生已經授權您代理時,先生就要負擔相關授權人之責任,不論其是否確實有授權給您簽署契約而不同。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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