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父親過世,身前有一筆土地及房子被大哥拿去設定貸款2000萬,該土地加房子市價超過2500萬。現因遺產分配問題,大哥表示要脫產債留五位姊妹,除非我們同意放棄其他財產,我父親是連帶保證人。
問題:
1. 銀行可以針對就該土地設定質押以外的財產或我們五姊妹進行追討嗎?
2. 目前我是受薪上班族,大哥說銀行會對我進行追討或凍結我唯一的薪資帳戶,並且查封我的不動產。我擔心將會影響到我提領生活費與其他一切金流行為及我目前家庭生活。請問我該如何提出異議,或該有什麼因應之道?
3. 請問現繼承皆為限定繼承,銀行是依據什麼可以凍結我的薪資戶及對我的不勳產進行假扣押?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會影響到繼承的財產,被追討或拍賣清償銀行的債務
2、現階段應該盡快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詐害債權撤銷訴訟,撤銷當初借款的債權關係
3、如果擔心對方脫產,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
4、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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