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年前忙碌無法幫客戶安排施工時間 每日追問何時施工 好不容易安排到228連假第一天來施工維修加裝設備 完工後交車後需收取16000元客戶反應可否連假後第一個工作天付款 不疑有他就讓客戶離開 客戶後續也未付款 電話訊息聯絡皆說公司拖欠款項未發 可否等候 於是就這樣陸續連續催收 都是一樣的結果 至今客戶已拖欠半年多 每次催討說法都一樣公司未發薪或其他款項未發 目前就是沒有錢無法支付 想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電話訊息也愛回不回的
A:
您好,
如客戶要求施工維修加裝設備完工交車後,惡意不付款,刑事上是有可能構成詐欺,民事上則可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債務不履行。
刑事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條款如下供您參考: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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