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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客人收貨卻不付款

客人收貨卻不付款


王OO 發問於 2022-09-04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你好律師想詢問一下,
客人在8/28訂購冷凍食品,我們在8/30出貨並且一併告知匯款金額跟帳號,之後客人就不讀不回訊息 ,在9/1號收到商品 已讀了我們在8/30號發送的訊息,貨款並沒有進來,我們在9/2號在此關心他商品的狀況。一樣都不回我們訊息。
想請問律師,這樣算是侵佔嗎?還是說他只能算是民事不履債務。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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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客戶訂貨並收貨後,惡意不付款,刑事上是有可能構成詐欺,民事上則可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債務不履行。

刑事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條款如下供您參考: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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