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結婚後我才發現先生在婚前有積欠銀行債務
而且他都沒有償還
請問這樣銀行會對我怎樣嗎?
如果以後買了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上述理由會造成影響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法律上既然是先生婚前的債務,當時你既未參與,當然與您無關囉。夫妻財產現在也都是分開的,登記在你名下的財產,原則上與你先生無關,但若是你先生出資贈與給您,則有可能會被債權人撤銷贈與,這部分需注意購買房子時的資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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