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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創業所面臨的問題

創業所面臨的問題


李OO 發問於 2022-08-27 | 臺中 | 製造業

Q: 你好:我本身從事的是機械行業,在離職的時候公司有跟我面談,然後有口頭上警告我說,之前在公司有簽過保密協議書,然後又提到說我離職後要自己出來創業不能夠動到公司的客戶;請問因為我本身並沒有跟公司簽競業條款那公司口頭上這樣子的警告對我來講是有法律的約束力嗎?保密協議書是在職的時候才有約束力,還是在離職後還有幾年的約束力呢

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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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有關競業禁止之協議,可能也拘束到離職後的時間,但一般要有補償措施(如:薪資高於一般行情或給付離職金等),法院才會認為是有效條款,且拘束年限也大多僅為二至三年,不能過久。至於您是否受競業禁止之拘束,要看您之前到職時是否曾簽過任何文件,或許是含在聘雇合約或工作規則內,而非單獨一份保密協議書,可能要請您再多回想一下。

創業時期常會遇到各式法律問題,建議您還是請專業律師為您就具體狀況提供法律意見,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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