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工作契約疑慮

工作契約疑慮


郭OO 發問於 2022-08-19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1、我的勞動契約為一年,但是沒有另一份紙本在身邊,現在因為狀況想離職,這樣要付違約金嗎?
2、所屬安親班在台北南港龍華幼兒園附設安親班,因為我不在教室時,學生玩樂受傷,園方說團保只能找國小理賠,園方是建築物引起的意外才能在24小時申請理賠,玩樂受傷屬於人為,所以不能申請,所以必須老師一再跟家長道歉自己包紅包聊表心意,安親班完全無法協助....
請問安親班這樣的保險是正確的嗎?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瀏覽人數:482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規定。
雙方於簽約時只要對於契約內容的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屬成立,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內容約定。
因此:
1、 不論勞動契約是否有在您身邊,需視雙方間就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5條之1認定,如果不符合,契約約定即無效,您就毋庸給付違約金;反之,則否。
2、 關於您所述的情形是否為保險投保範圍,仍需回歸安親班與保險公司所投保的保險契約內容認定,才能釐清學生意外是否為保險公司應承擔的危險範圍,而需負擔保險給付。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