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們還有一個半月租約到期(打一年約是一般10元的合約書)
房東通知我們不續租給我們
說是要自己做但我們知道是有人要承租
請問我們是否有優先續租權
若房東不租我們是否可要求賠償裝潢等費用
我們是否有權跟房東要求搬遷時間或房東應多久前告知
A:
您好,
1、原合約若無優先續租權,則無此權利。
2、一般來說,通常都需要回復原狀後交還房屋,而且有益費用的請求尚需證明是有益的,所以請先看你自己簽的合約,裡面到期的話應該怎麼作,再來問吧。
3、你們本來就是定定期的合約,到期就應該還了,怎麼還反過頭來要求房東呢?到期不還,你們就是違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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