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教律師:
本人於生意上收到客戶貨款
但於到期日卻跳票,且該公司已停業
因支票屬公司票(有蓋大小章),如此可否直接針對該負責人求償呢?
謝謝回覆,萬分感激!
A:
黃先生,您好:
假設這張支票的發票人是公司。
這張支票的發票人是公司,票據債務的義務人也僅限於公司,你可針對公司主張權利。因為公司負責人個人不是這張支票的發票人,所以,您要針對公司負責人個人主張票據權利,恐有疑慮。
另外,公司如果停業,有時不久後就會進行解散與清算程序。注意是否收到該公司債權申報通知,以便向該公司主張權利。
以上淺見,供您參考。
林忠義律師
創越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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