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最近公司要求每位送貨司機需要檢查自己的車輛,需要精準填寫車輛點檢表,請問這是必須該做的嗎?就法律而言...另外,若車輛點檢表填妥,依然發生了意外,是司機個人要全權承擔法律責任嗎?
A:
您好:
依您來信所述,分成兩個面向回答:
1.雇主的監督責任: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管理辦法等規定,雇主就工作使用之車輛各項安全性有定期實施檢查之義務。故倘雇主要求勞工填寫車輛點檢表,可能會被認為是為善盡雇主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之責任。
2.發生事故時的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為避免被害人求償無門,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詳言之,勞工(即駕駛人)對這個車禍如有過失,且在執行職務中,雇主必須與勞工連帶負擔賠償責任,除非雇主能證明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雇主才可以不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反之,如果連勞工對車禍完全沒有任何過失,雇主當然就沒有必要與勞工連帶賠償。
在連帶賠償責任下,雇主可能先行賠償被害人,再依照民法第188條第3項規定,轉而向勞工求償。
以上回答,請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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