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長期使用一家台灣進口的美國保健食品
但近期通知不再代理這項保健食品
因此想要自己代理這項產品,但我不確定
這項產品的名字是否已註銷 是否能用
美國總公司願意讓我們代理 但要我們確認
台灣的法律 因爲這項產品之前有被註冊
請問我要去哪個單位確認 謝謝
A:
查詢產品名字、標章是否為商標登記,可自行使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https://twtmsearch.tipo.gov.tw/OS0/OS0101.jsp
作商標搜尋,或委託律師處理並出具法律意見。
1. 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商標法第18條第1項)
2. 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商標法第33條)
3. 為供自己或他人用於與註冊商標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未得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製造、販賣、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附有相同或近似於註冊商標之標籤、吊牌、包裝容器或與服務有關之物品者,亦為侵害商標權。(商標法第68條第2項)
4. 查詢產品名字、標章是否為商標登記,可自行使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https://twtmsearch.tipo.gov.tw/OS0/OS0101.jsp
作商標搜尋,或委託律師處理並出具法律意見,以供生產該產品之美國總公司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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