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上次有問過問題
可是現在問題比較複雜了,我重新再說一次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後來離職
可是公司還有薪水大概3.40萬沒給我
公司給我的理由是貨款沒有全部收進來
等貨款全部收到以後再發薪水
之後我又去了其他同業上班
大部分的客戶都繼續給我做
所以後來原來的老闆找我談合作
他先給我大概一半的薪水,叫我在外面開一個工作室
我接案子他們負責幫我處理後續作業,然後我們利潤6.4分帳
貨款等客戶錢進來了以後再給他們
原來我的客戶他們也不會去接,可是我們並沒有打合約
可是合作沒幾天發現有一些客戶打電話去原公司找我
他們跟他說我休假有什麼問題他們可以幫忙處理
後來案子也被他們接走了
我有跟他們反應過,他們說客戶自己說要找他們做
我有點生氣覺得和當初說的不一樣,後來有其他的案子要做
這個案子賺了大概5000元,我就跟他們說沒賺錢
(請問這個部分會有背信罪的問題嗎?)
後來因為合作方面一直發生問題
雙方面都互不信任,因此就說不要合作了
他要求我把貨款給他,因為有收到一些客戶開的票
我說不然我把這些票先給你
他不肯,他說要現金或是本票
還有一些客戶還沒請款的我請他先把發票開給我,我好跟客戶請款
但他要求我先把貨款付清或是簽本票,他才要把發票給我,不然就告我
我告訴他有一個客戶只要有發票大概半個月左右就會匯20幾萬左右的貨款進來
可是他還是執意要我們先簽本票
(因為客戶那時候匯款帳號是他們公司的我怕錢進去了他們不認,又拿著本票來跟我要錢,所以不敢簽)
可是那時候客戶款項都還沒進來,有的甚至沒發票連請款都沒辦法
我根本拿不出幾十萬
事情現在大概過了一個多月了
我也有被告的心理準備,本來是想說等到告上法院那時候我的貨款回收的也差不多了
再直接把貨款拿到法庭,當法官的面交給他這樣我就不會擔心他又來跟我收第2次的款
可是這幾天我有接到他們的電話
他說要告我侵占,我並沒有不給他錢的意思
我當初只是希望他能夠配合我順利把貨款收回來
我也不想再跟他們合作了,只想把這件事告一段落
我的客戶有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有打電話過去對帳
可能是懷疑我給他們報的金額不確實
我想知道如果他們告我的話
詐欺、背信或是侵占罪名可能會成立嗎?
如果成立的話會不會被關阿?
那我的薪水因為他們公司都是領現金也沒有任何紀錄、也沒有報稅
那我還領的到嗎?
我是否可以反告他們什麼?
麻煩您可以給我詳細一點的回答
謝謝您了............有點小擔心的無辜小孩留
A:
您好
侵占、背信、詐欺各有其要件,要看具體情形而定。
你們間的問題在於你應該幾付約定的利潤還是貨款?
簡單講,除非你是幫他們保管或帶他們收錢,事後拒不將前交還給他們,才會是侵占,若單純收了款而沒有一約定分配利潤幾付,應該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成立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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