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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是誰的問題

是誰的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22-07-01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是賣家,新衣服拉鍊不好拉。
買家收到商品後他說他抹油上去拉才拉動的 拍照回傳跟我說商品是壞的 要退貨
我請他支付運費 他說消費者保護法無需說明理由退貨 也無需支付費用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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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規定。
如果雙方間的買賣交易情形為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時,才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可向賣家主張無條件退貨,賣家應負擔相關運費。反之,如雙方間的買賣交易情形為實體店家販售,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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