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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糾紛 是否能刑事方向起訴


陳OO 發問於 2022-07-01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 本人經營網站 代購商品服務
全店都是代購性質
並明確標示 下單後不得取消 無退換貨機制 不適用七天猶豫期
惡意棄單願意默認賣方索賠之金額
下單代表默認以上規則

但近期遇到一個客人 連取貨都沒取
並且在對話通聯 直接表明
不會去取貨 因為不想要了
直接丟出一句 我就不想要了 我不會領
讓我有種 預謀使人財物損失的感覺
甚至想要濫用七天猶豫期說 那我去領然後要退貨
這樣算是 自證意圖使賣方財物損失的動機嗎
對話都有『截圖紀錄』

目前掌握買方
姓名
電話
使用網路的IP位置
也知道他在哪個縣市就讀哪所高中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往刑事方向起訴因為買方動機為惡意
再勞煩律師們解答非常感謝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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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款:「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規定。
1、依您所述情形,除非確認對方有詐術施行,且因此讓你陷於錯誤而完成匯款的行為外,否則,雙方間的關係應該僅為單純的民事糾紛,應經民事訴訟進行處理。
2、又應釐清的是,您所代購的商品服務內容是什麼,是否適用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款?如有適用,不因您先前已有賣場說明而免除責任;反之,則否。
3、附加提醒,您知道對方的個資,請勿濫用,以免日後有違反個資法之虞。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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