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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政府網站文章&公告轉載疑問

政府網站文章&公告轉載疑問


黃OO 發問於 2022-06-30 | 臺中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以「教育部樂齡網」「政府網站資料公開宣告」為例:
一、授權方式及範圍為利各界廣為善用政府開放資料,教育部樂齡網 (簡稱「本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 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使用時,應註明出處。如有特殊情形,使用者須另外取得本網站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
二、相關事項說明: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 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 求之相應措施。 (三)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教材或其他第三方著作, 本網站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
三、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 權)。
四、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及素材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相關法律責任。
五、本網站之授權,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網站建議、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
六、本網站之授權如有不足處,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盤點網站資料應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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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網站需求,會需要蒐集各個網站的文章、公告來張貼在網站上,
1.請問是否要轉貼政府網站上的文章到公司網站上,只要「註明出處」即可?
2.第一點尾段「如有特殊情形,使用者須另外取得本網站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的特殊情形是甚麼意思呢?
3.第二點「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又是甚麼意思呢?

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問題

瀏覽人數:379

A:  您好,
政府機關網站資料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盤點網站資料應注意事項」授權。如果使用著作和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所詢問題回復如下:
1.建議依授權條款註明出處。
2.例如涉及著作人格權。
3.即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而不包括專利權或商標權等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授權。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分析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3602-2825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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