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與品牌廠商合作網路影片,影片完成後廠商卻不付款
委刊單明訂本專案將於委刊簽立後一個月內開立專案發票,專案發票票期為30天,
本公司於五月七日開立發票依舊無法收回欠款,請問律師的建議。
我們的公司:***媒體有限公司
對方的***科技有限公司
A:
您好:
依您所述,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敘明承攬契約於何時成立,承攬工作業已完成,並已開立發票,於何時向對方請款等承攬契約相關細節,向對方催告給付款項,並限期對方於一定期間內給付。若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屆期仍不予理會,則建議您以發票、委刊單、雙方來往紀錄及前揭存證信函為證據,向對方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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