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酒駕之問題
事因:
酒駕者酒測值超過1,紅燈停車時採煞車追撞前方機車被害者
機車司機無受傷,但是後座乘客有受傷
且機車毀壞,被害者有報警
但是警察將酒駕者送醫後抽血檢驗後就讓酒駕者回家休息
說是因為他在肇事現場有流鼻血
怕回警局生命上有問題因此讓他回家休息,因此筆錄也沒做
另外,現場酒駕者還請出立委出面關心此事,有意將此事壓下
我想了解
酒駕肇事者應該已經犯了刑法和民法的法律責任
可否確切指出他所犯的責任,受害者可以要求賠償到什麼程度?
警方放酒駕者離開未做筆錄是否有失職的地方?
對方請立委出面有意干擾想將此案子壓下(抽單銷案),是否有違法?
且案子有可能就此消失嗎?
麻煩律師請幫我解答以上之問題謝謝!
A: 本篇文章非企業相關法律問題,本站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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