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3月在網路平台上刊登名片設計,而後設計師要求用Line洽談,確認合作先付了設計費的一半做為訂金,設計的稿件完成後再連同印刷費一起支付尾款,3月中名片設計完也支付了剩下的費用,但還是有小改一些字體的樣式,而後設計師就沒有下落,一直到4月初才終於聯絡到人,確認完所有的設計並進行印刷,設計師當初有說開版印刷需10個工作天,四月底我又再次向設計師詢問進度,只說開版時間比較久,5月初再次詢問進度,5月中才回覆說商品已經寄出了,等到5月底商品依然沒收到,5月底、6月初這期間都聯絡不到設計師,想請他提供物流號碼跟物流公司名稱,最後留言給設計師並且給予一個期限內要收到物品,收到若不符合當初所約定會退回商品並要求退還所有的費用包括設計費,沒有收到東西就會報警處理,設計師就馬上回覆了說是印刷廠的問題,把東西寄丟了,說給予檔案讓我自己去印刷6月15號退印刷款項,而我要求設計師期間內提出證明是印刷廠的失誤就可以不追究,全額退費,只拿印刷款項跟檔案,設計師卻說跟印刷廠因為這樣鬧僵拿不到證明叫我不要為難他,還說有幫我設計完不願意退還設計費,如果我要去報警就去,今天已經19號已經超過我給他的時間了,他承諾的時間內也沒有退款,給予檔案。
想詢問一下我該對他提出民事訴訟還是告他詐騙,已經去警察局查過他不是警示帳戶,由於是網路平台接觸,屬於個人接案的,上面並沒有很明確的個人資訊或是公司資訊也沒辦法向消費者保護申訴。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消費糾紛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首先,對方的行為很難成立刑事詐欺罪,實務上多半認為此種情況屬於民事糾紛,雖然您可以報警提告,也不會成立誣告罪,但凍結對方帳戶反而讓您更難拿回款項
2、雙方比較偏向於民事債務不履行的承攬糾紛,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對方構成給付遲延,要求解約賠償,退還已收費用
3、如果不清楚提告求償的細節或流程,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